闪瞬文学>科幻>致那些阳光明媚的日子 > 第十章船运
    东北。

    为了填补上次税捐的亏空,四叔的车队已经好几个月没有休息了,而且随着货物量的增加,车子又添置了十几辆,车队也是越来越庞大,我央求父亲让四叔带我走一次货,父亲摸着我的头说:金豆,你还小。

    奶奶说,金豆都十几了,不小了,你那时候比他还小呢。

    奶奶拍板了,这事就算是定下了,我那几天高兴坏了。

    车队出发那天,天气特别好,明朗澄澈的天空,微风轻轻拂面,温润舒爽,奶奶将一把精工雕镂的匕首插在我的毡靴里,拍拍我的肩膀,说,走吧,带上你的小黑。我走出好远,回头看,母亲还在人群里冲我挥手。

    四叔,带着我,从晴天走到雨天,又从雨天走到晴天,走了一个多月,出了关,到了东北。小黑一路摇着尾巴,摇到了东北。高楼林立,车水马龙。人群就在在马匹、自行车、黄包车、缆车之间穿梭,躲闪,蹦跳,卖报的,买菜的,喝馄饨的小摊,买香烟的小贩,卖花的小姑娘,修鞋的大叔,配钥匙的大爷,还有买蒸糕的娃娃……还听到了火车和船舶的汽笛声。

    我抬头看着蔚蓝的天空,又低头看看自己这双小脚丫,上面虽然已经磨出了几个水泡,小黑凑过来,开始舔我的脚,更疼了。可是我不在意。因为,我用一脚水泡丈量了我的世界版图,给它添上了鲜活生动的新地标。

    进了城,来到一处宅子,四周有警卫。四叔让手下去后院卸那几车土特产,带着我来前厅。我生平第一次见到了我家族谱上的二叔。一身军装,笔直挺拔,威猛帅气。二叔很喜欢我:抱着我转圈圈,然后慢慢把我放下,两只握拳的手放到身前,猛地伸出食指,比量着说我小时候才这么点点,全屋子的人都笑,一个穿旗袍的精致女子赶忙过来拉起我的小手到后面的沙发坐下。问我爱吃什么,爱玩什么,读了什么书,我猜是二婶婶。就弱弱地叫了声:婶婶,只读了些开蒙的书。女子高兴地花枝乱颤,直夸我聪明。接下来的日子就是带我逛街,吃喝玩乐,疯玩三天。

    当年父亲和叔叔就是来二叔这里探亲时,发现两地出产产物和物价都各有差异,就萌生了组建车队的想法。其实全倚仗二叔,在这陌生之地,才能每次拿货都很顺利,路走熟了,人也熟了,很快就找到了一些货好人也好的店,还有一些常年大单,车队慢慢壮大起来。一直都是走陆地,其实这里东部也靠海的。

    这次四叔来就是和二叔商量开航线的事。若是能开出个海路航线来,可能要节省太多成本,光时间就能缩短一半,也就是说,如果这次海上航线开辟成功的话,年收益将会翻倍。

    二叔沉思了一会儿:想法不错,可你是旱鸭子,得找些熟悉水性熟悉路线的船夫来试运才行,安全第一。

    二叔派人在码头给四叔找了十几条船。船夫和船一起出租,租金按天算,一天一块大洋,风险自负,签约。

    盛家首航,一路顺风,七天安全抵达。车队改航线,这条路算是开出来了,越走越顺了。之后,蓝湾就有了叶县史上第一个码头。蓝湾码头,在之后的几十年里,久负盛名,白家的粮盛家的酒后来也是从这里运出去的。

    我以后就经常跟着四叔走货,再后来,就慢慢的只租船不租船夫了,因为最好的船夫已经签约盛家了,在后来开始买船,一条,两条,三条……

    四叔以前是有钱就办货买车,现在是买船买船买船,妥妥的蓝湾船王。

    但是事情不可能一直都一帆风顺,苦难有时候就像一条狗,它会凶你,会撵你,会让你害怕。我们越是怕它就越凶。

    这次出航,我又带上了我的小黑,其实这么多年早已经大黑了。前几天,风平浪静,很顺利。后来,天色渐阴,浓云密布,风帆鼓胀,要下雨,暴雨。

    那天的暴风将几条船掀翻,我和我的大黑狗,在海上漂流了整整一夜,才到了一个不知名的荒滩。

    熬到第四个饥饿的夜晚,我盯着那条狗。这里除了石头,就剩我们两个了,毡靴丢了,饥饿感越来越强烈,再这样下去,全都得饿死。我们二者之中注定要有一个被对方残杀。

    我知道自己无法徒手扑杀自己亲手养大的狗。狗凶悍有力远胜于我,更何况我的腿还受了伤。老粗布的白色衣裤已经染得斑斑点点,湿湿的晕开了,在阳光下,在荒岛上,特别醒目。

    我开始撕扯自己的衣服。狗聚精会神地看着我。我仿佛能感觉到那灼灼的眼神。我继续撕扯布条,打结。已经有好几米长了。布条慢慢鼓起,就像风筝一般,被风吹浮起来。远远看,像盛开的桃花,在这荒草不生的石群边,煞是好看。

    我这会可没有心思欣赏这些,将布条拧一拧,包上一块石头,做成了一个简单的软布条弹弓,正适合这种距离的狙杀。狗疑惑地看着自己的主人,爬近了一点点,已经喘息不止了,它饿极了也累极了。我的内心开始挣扎了犹豫了。我痛恨自己,可我真的不想死。

    狗狗越来越近了,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,我们两个都快到极限了。我感到喉间一股浓重的咸涩,现在,必须一击必中,不然自己准会像布条一样被狗撕扯干净。可是,是自己把狗带出门,拖入今天的绝地,又怎么忍心对跟了自己十多年的伙伴下手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