闪瞬文学>穿越>我的老婆是女首富 > 第三十章 向天再借五百年
    陈安歌很喜欢孩子,尤其是漂亮的小女孩儿,如果他有个女儿,一定会当成公主来宠,可惜的是上辈子单身了三十几年,绯闻女友一大堆,偏偏没一个是正牌。

    “太爷爷啊,你身体刚刚好,就到处乱跑,小心我告诉爷爷骂你哦!”

    “还有,这里是禁止垂钓的,太爷爷你怎么能像个孩子一样,要遵守规矩哦!”

    “哎,这帅哥哥是谁啊,是太爷爷的朋友吗?太爷爷这么丑竟然会有这么帅的朋友,花花都惊呆了!”

    花花小大人一般对江涛说教,时不时皱皱眉毛,小手拉着江涛的衣角,说道一半注意到陈安歌了,发出了惊呼的声音。

    江涛被花花说的老脸红了,只是听到夸赞陈安歌的话,立马就拉下脸了。

    “花花,你太爷爷年轻的时候比这位小伙子帅多了!”

    花花停下来端详着江涛的脸,认真的说:“爸爸说了,说谎遭雷劈的,太爷爷,咱们赶紧回家进屋子躲雷吧!”

    陈安歌终于忍不住笑了。

    怎么能这么有意思了,小家伙就那么大点,大眼睛,小嘴巴,皮肤亮的让人看着就想亲一口,头上戴着一个粉色的发箍,长长的秀发已经垂到小腰了。

    俨然一副小女神的模样,偏偏这两半薄薄小嘴唇一张一合,就让人又气又爱。

    江山狠狠揪了揪山根,生怕一个不顺气就被气死了。

    “帅哥哥你叫什么啊!”

    “陈安歌!”

    “帅哥哥你和我太爷爷什么关系啊!”

    “钓友!”

    “调料?那是什么?”

    陈安歌张着嘴,忍住了去捏花花脸的冲动。

    江山的住所并不远,独栋别墅,带着一个小院子,从外面看已经上了年头。

    院子里面种满了各种花草,左侧还有一个搭成的木凉亭,凉亭旁边插了不少竹竿,蔷薇顺着竹竿爬了上去,五颜六色的花朵开在凉亭上面。

    一个人会不会生活,又或者爱不爱生活其实很简单就能看出来。

    种花,烹饪。

    能心平气和并爱上其中一种,那他必定是一位爱生活的人。